一、 在学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的前提下,由用人单位出具签约函(签约函的形式可以为以下几种: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书面签约函,邮件告知打印件);
二、 学生凭签约函到学院办公室(实验12楼518室)领取就业协议书;
三、 由用人单位和学生本人协商签订就业协议书,签订协议书时注意事项如下:
(一)用人单位(甲方)
1、协议书是复写纸,需在第一张用力填写;
2、填写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加盖公章的名称一致;
3、协议书的每一联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;
4、填写单位的经济类型;
5、填写单位机构码(即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,法人代码,凡独立法人都有此代码。外商办事处无此代码者,可委托如上海对外服务公司等中介机构办理录用手续);
6、填写信息登记号(上海单位必填,否则不能领到就业报到证。信息登记号为七位数字,开头两位为16(2016年)。如果单位从未办理,请登陆www.firstjob.com.cn,单位注册后提交相关资质材料,即可获得信息登记号。如果单位曾经办理过,但是今年没有更新【即开头数字不是16】,则可登陆www.firstjob.com.cn更新);
7、填写档案接收(单位名称、详细地址、邮政编码)信息(如无接收资格可不填)。
(二)学生(乙方)
1、专业名称(与毕业证书保持一致);
2、生源地(学生考入本校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)。
(三)甲乙双方协商达成条款
1、协议书上各项条款,应在协商一致后写明,建议不要为空;
2、违约金最好注明;
3、如有除协议条款之外的约定,可通过补充条款的形式加以约定。如:考研,加入国家项目或考公务员后的解决办法。
四、 登陆网上签约系统(以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),即就业中心网站(http://202.120.108.43/ 或career.ecust.edu.cn),进入“后台管理”,单击毕业去向登记,完善相关信息。核对无误后点击审核;
五、 将四份协议书交到学院办公室(12楼518)签证;
六、 学院签证后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(1教102,徐老师)再次签证。
注意:协议书一式四联,学校盖完章后,单位留蓝色联,学生留黄色联,校方留白色联,备查联(粉色)可由学生留存或办理相关手续。